2012年2月22日
有一個12歳的小女孩病重,她的父親趕去求耶穌醫治她。耶穌答應和他同去,途中遇到眾多攔阻。一路上有許多人跟隨耶穌,十分擁擠 ;又有一個患了十二年血漏病的女人混在人群中,尋求醫治, 拖慢進度;結果,還沒有到達那位憂心的父親家裡,他女兒已死的消息便傳開來了。好不容易,耶穌帶了門徒,終於來到那位父親的家裡,卻被大部分人的嗤笑。耶穌把他們轟出去,帶着孩子的父母,來到她面前,親手拉著她的手,說:“起來”。女孩子立時起來。(馬可福音 5:21-43)
有一個18歳的少女,在游泳時發生意外,頓時被人生最大的恐懼侵襲。原來,自己的生命可以如此不受自己控制。在昏迷前的幾秒,唯一能夠做到的,是向上帝發出她人生第一次歇斯底里的呼喚:“耶穌,救我!”……祂把她從水中拉了上來。這是她經歷了3日2夜的昏迷、心跳停頓,恢復片刻的意識時,第一樣肯定知道的。
耶穌當然有起死回生的能力。但是,為甚麼他不一早對那位父親說“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為甚麼一路上有這麼多的攔阻?祂甚至有能力阻止不幸的發生。小女孩根本不需要死,我也不必經歷那個改變我一生的意外。又或者,祂可以讓我們就這樣死去。
苦難是沒有答案的。沒有任何一個合情合理,令人滿意的解釋。
然而,這一次,我看到了那個12歳的小女孩,一個在聖經里沒有名字和下文,講道時被忽略,查經時不會聚焦的小女孩。如果,只是如果,她突然蘇醒,看見的只是她的父母,和來自她父母的一句“主耶穌救了你!使你從死里復活”,她認識的耶穌又會如何?如今,她親眼看見了主,那個在她12歳時托著她的手,領她出死亡的主;那個把18歳的我,從水中拖上來的主;和祂那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