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6日
我以前以為自己喜歡做一個淑女。我曾經和一個我認為很有紳士風度的男生交往, 每一次外出都打扮得漂漂亮亮,斯斯文文,談吐溫文,處處表現出自己有文化、有教養。 直到我遇到現在的老公,才發現自己原來骨子裡是一個小朋友。
和我老公認識大概四個月的時候(當時還是在被觀察中的“普通/不普通朋友”),我的一個要好女朋友便告訴我說:“這個男生會很疼你,因為他稱呼你做這個小朋友”。“是嗎?我不要做小朋友,他當我是低能的嗎?”我當時心想,還有點不服氣,自以為自己有一些“高貴成熟的氣質”。
但是,我錯了,因為我確實是一個小朋友,有發人來瘋,像小朋友一樣玩得發癲的時候。我們可以花一個下午玩一顆糖,把它藏來藏去,不被對方吃掉。也可以很無聊確很享受地互相捉弄一番,為一些無聊的事哈哈大笑。 我也可以任任性、撒撒嬌。原來做一個小朋友對我來講是十分輕鬆自在,也是很享受的。我也有百分之百的安全感去展現在平常生活里沒法展現並不被人接受的一面。回想起來,做一個淑女其實真的很累啊。
謝謝老公讓我做一個小朋友,並和我一起發癲。
謝謝天父的安排,是最適合我的。
謝謝天父的安排,是最適合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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