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3日星期六

無聲吶喊:

 
不公平的世界和珍貴的生命
2012622

今晚和老公看了無聲的吶喊。這部戲講的是發生在韓國一所聽障人士學校內,校長及幾名老師長期身體和性虐待校內的失聰殘障學生的行為。新來的美術科老師發現學生的行徑不尋常,於是聯同一位人權組織負責人開始調查。可是有關部門互相推卸責任,拒絕處理事件的申訴。 直到傳媒廣泛報導事件,令全國嘩然,事件才被搬上法院。勇敢的指證,最終換來的卻是判了等於沒判的懲罰,和一個小男孩的死亡。導演平實的處理令我啞口無言。
可能我比較悲觀,我總覺得法律是不太公平的。
我不是說法律本身不公平。我相信每一條律法原則都符合邏輯、常識、人類所珍重、社會共同認可的價值觀。 在法律學院的時候,我特別喜歡看Lord Denning的判詞。
出來工作以後,作為訴訟事務律師的我,有被騙的感覺,因為我發現達至判詞背後的過程可以是很不公平的。這是一個有錢人玩的遊戲。我不是說有錢可以隻手遮天,顛倒是非黑白,指鹿為馬。但是,有錢可以請最好的律師,避重就輕,化腐朽為神奇、把有利的法律觀點擴大;不利的觀點隱藏、淡化和美化;也可以請有面子卻無能,連法官也要忌幾分的資深大律師來安頓難應付的客戶;有錢可以為了一口氣不停告人和上訴,不贏也要煩死你、捉弄你、弄得你枕食難安,誰教你得罪我。
我並不偉大。唸法律、做律師,我不像我某些同學,從來沒有甚麼要維護正義、公平、公正、為弱小社群申冤的崇高志向。我只是打一份工,卻打得連自己也迷失了。我決定轉行,讀心理學,要做心理學家,從一個較適合我個性的角度去幫助心靈受到傷害的人。
戲尾的 幾個片斷很打動我。雖然孩子們被眼淚掩蓋,法律沒有站在她們那一邊,她們的心靈卻不弱小。有一個女孩說,這件事情令她意識到她的生命是寶貴的。我想她這麼說,是因為她之前的生命是被踐踏的。但是她生命中也出現了那位美術老師和維權姐姐。他們不顧一切去幫助她。另一個女孩說她想成為一個好像她那位美術老師一樣的美術老師。
現在的我漸漸有了夢想。不是甚麼崇高的理想。我只是想,如果我將來有機會接觸這些小女孩和小男孩,我也想她/他們知道,即使這個世界極不公平,她/他們的生命卻是極寶貴,她/他們是值得被珍重的。

2012年6月13日星期三

同理心(2):與哀慟的人同哭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125

這是我們熟悉的一句經文,但是哀慟總令我們感到陌生。陌生的,不是不幸的本身,因為人生不如意之事十常八九。陌生的,是我們自己。
人性的本身傾向於催吉避兇。要與喜樂的人同樂和慶祝,不是一件難事(嫉妒、仇恨、競爭除外)。要與哀哭的人同哭,卻是另一回事。我們很熱心地把哀哭的人從他們的深淵里拉出來;我們也很樂意去鼓勵別人正面思想;我們更好心地把一件件的神蹟奇事分享出來,嘗試告訴別人世事總有例外,明天總會更好,雨後總會天晴,上帝依然實行神蹟,在自己身上發生的奇事也會發生在別人身上。我們不忍看到他們傷痛。
然而,這個世界也充滿着不能變更的事實,沒有例外的結局,上帝也不會改寫的歷史。當事人往往需要在他們的深淵里哀號,而覺得不舒服的是我們。我們不能面對的,是我們內心那一塊的脆弱。
我很喜歡拉撒路的故事。主耶知道他所愛的拉撒路病、死了在墳墓裡面已經四天,祂要行神蹟,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但當主耶到了墳墓, 看見拉撒路的兩個姐姐和馬利亞哭了。猶太人都感動說:!祂愛這人何等的深」耶為何哭了因為愛拉撒路,祂與哀慟人同哭
最近有個朋友對我說,當年她家裡發生巨變,對她最有幫助的包括我的陪伴,和另一位朋友和她在公園里呆坐的幾個小時。
有些事情,會使一切的言語安慰變得笨拙和低劣,使人氣餒。約伯的三個朋友做的最有建設性的事是他們閉嘴不言、陪約伯靜坐的那七天七夜。因此,我經常想,一個助人者,給別人最好的禮物並無他物,只是陪伴(the gift of presence)。不言不語所需要的勇氣和智慧,有時候遠勝過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