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1日
我小時候以為每天吃母親煮的三頓飯天經地義得像我每天起床、睡覺和呼吸一般的自然。就算母親有時候沒有空,也有外婆或是其它阿姨代勞。我們家境雖然也有很困難的時候,但是我還是像大部分其它孩子一樣(極度貧窮或受忽略者除外),衣食無憂。我小時候還特別頑皮,每一頓飯都要花上兩個小時才能吃完。算起來,母親/外婆每天花在買菜、煮飯和餵飯的時間,至少有7個小時吧。
到了小學的時候,我們舉家來了香港。由於本地的產業結構和內地的不一樣,母親由大學教師變為朝九晚五的辦公室文員。每天早上,母親總是一早起來煮飯,然後把我的午飯放在電飯煲以後才出門的。到了中午,我只需要按一下電飯煲上的“cook”掣便有午飯吃。
到了中學,母親也是每天一清早起床,為我預備早飯和帶去學校的午飯。一天三頓、風雨不改。我確有時候不懂事,還投訴早飯午飯不好吃。
到了大學,母親還是每天煮早飯給我吃。 由於我多數時間在學校和同學在一起,母親每天所關心的是我在學校的午餐吃的好不好,營養夠不夠和晚飯會不會回家吃。我當時覺得很煩很困擾。直到結了婚以後,我才開始明白母親的心意,因為我也是每天問老公回不回家吃晚飯,為的是一天辛勞過後,一家人能夠共聚一堂,有一刻家的溫馨。當然老公對於住家飯的欣賞也是我煮飯的動力。
我在唸中學已在母親身上學會了不少菜式。但是。我直到在大學本科以後,去英國進修的時候才真正有機會自己打點衣食住行的一切。每一個星期,我總是騎著自行車、背著登山用的大背蘘、前往鎮中心的Sainsbury或是附近的唐人店把我的背包和自行車前面的籃子裝得滿滿的才回宿舍。在試驗煮飯仔的過程中充滿程序上的錯誤 。但是,由於我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都是煮給自己吃,並沒有甚麼責任和負擔, 煮飯仔也充滿樂趣。偶然也會宴請朋友們,一起品賞失敗和成功的“作品”。
現在結了婚,生活很繁忙。我依然堅持每星期至少去一次街市,煮3-4頓晚飯給老公吃。逢年過節還會分批宴請老爺奶奶和其它朋友。在朋友的眼中,我是一個在現今香港社會少有的喜歡煮飯並煮得還不錯的女孩子。我也參加過煮食比賽並贏了獎。我的確是喜歡煮飯仔,但是心底裡還是自私的。 我煮的很多東西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興趣和對新食物的好奇心。煮飯的工具是我的玩具,所以我整天在買,玩膩了便買新玩具 (我這次在美國又買了新玩具,希望老公不要太“驚嚇”)。我生怕煮飯一旦變成了責任,便失去了興趣。我經常聽別人講煮飯仔不能成為一種責任,只能是一種興趣。現在仔細想一想,這句話是有問題的,因為它忽略了預備一頓家常便飯最中心的意義 ── 愛的承擔。
這個聖誕節我來紐約探望生病的同父異母的哥哥,並“擔”起了一日三餐。其實我只是負責煮,並沒有去買東西。只是幾天的功夫,就覺得吃不消,負擔太重,因為我從來沒有試過為別人預備一日三餐,更何況每晚都有四個人吃晚飯。平時和老公最多只是兩菜一湯,現在卻要四菜一湯,我的法寶不夠用;雙手的皮膚由於不適應這裡的氣候也乾燥得發疼,不論搽多少潤膚油也沒用。於是,嬌慣的我只大叫了一聲:“不煮了,手都裂乾了“,母親便接棒,以她那一雙為女兒勞動了半輩子、比女兒的手還乾的手繼續為我們服務。我又坐在一旁雙腳一伸,享受母親的服侍、勞動的成果,和小時候視為理所當然的幸福。這一次確真正地體會到母親的不簡單。
這一種愛的承擔可能只有天下間的母親才能夠內化和實踐的吧!這是一種把付出愛視為理所當然的承擔, 自然得像每天起床、睡覺和呼吸一般。甚至是自己的滿足和快樂的泉源,生命的使命和意義。
向天下間每天為子女煮飯仔的母親/父親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