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7日星期日

最重要是我們有對方


昨天看到一則新聞,使我很感動。新聞中的一對退了休的夫婦買彩票得了巨獎,得到8700萬港元。但是,他們將獎金中的98%都捐出去做善事, 包括那位妻子治療癌病的醫院。那位丈夫說:

我們沒有大計。我倆不愛旅行,也不是夜貓子,蒲吧不合我們。我們只是普通人,滿足於現狀。」
「我們生活過得不錯,不是大富大貴,但舒適安樂。」
那位丈夫還說: 「那筆錢算不上甚麼,快樂是買不到的,最重要是我們有對方。我們只是平凡的鄉下人。

昨天晚上,老公說:我們過去30多年的生活中,原來我們已共度了四分之一的人生(拍拖+結婚)。
我說是啊!不經不覺已相識了差不多八年了。 結婚以來,我一直都覺得不論生活怎樣,前路如何,最重要的還是有對方,一起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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